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济源示范区2023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分类及条件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济工作、来济自主创业、我区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对象。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4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和青年拔尖人才(D类)。
(三)高层次人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A类人才年龄不做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认定的基本程序
(一)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认定。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汇总,由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没有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报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研究确定人选层次。
(三)人选公示。人选层次确定后,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系统”填写申报资料。
(五)资格审核。网上审核无异议后,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系统内提交审核资料,并将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
三、认定材料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六)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八)以主管单位名义出具的推荐报告(加盖公章);
(九)公示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受理申请时间、电话、地址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期间。
电话:0391-6620021。
地址: 黄河路中段811号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06室。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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