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源示范区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来源:社会保险中心 作者:
各参保单位:
为充分发挥浮动费率杠杆调节作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3号)文件精神,对示范区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
本次费率浮动依据参保单位2021年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总额占该单位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应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率(简称支缴率)进行核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
咨询电话:6636902 6698084
附:各行业单位费率浮动标准表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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