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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降”“调”“稳”“保”“提”五措并举 切实推动我市社会保险降费大礼包利企惠民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  作者:

    近期,我省减税降费的“民生礼包”已经发放,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市人社局将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抓实抓好“降”“调”“稳”“保”“提”五措并举,确保我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预计今年4-12月将降低企业社保费9090万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和杠杆效应,助力我市企业降成本、促活力、增投资,带动稳就业、稳增长、稳预期,推动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降”费率。我市自2015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实施以来,截止今年3月底,累计减征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19945万元。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降到16%,不设条件,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执行好。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市人社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准确解读政策,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协调,共同推进降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门槛”,缩小地区间费率差距,促进市场环境公平竞争,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推动我市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调”基数。按照国家、省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规定,由过去依据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我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底封顶”的基准线。市人社局将加强与统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做好有关居民收入数据的收集、测算、分析,提高测算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更合理地反映我市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降低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我市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职工及部分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同时,对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既照顾低收入群体持续参保缴费,又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三是“稳”征缴。按照我市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和业务协同,每月准确下达征缴任务,准确编制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同时,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执法检查,不自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历史性欠费清缴工作,决不给企业增加新的缴费负担,稳定市场预期和征缴方式。

  四是“保”收入。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强与税务部门业务协作,重点抓好企业参保扩面,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续保。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部署,争取基金省级调剂补充,依法依规增加应有基金收入。围绕社保降费政策、业务、经办等内容开展培训,全面提高经办队伍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业务经办能力。同时,用好国家就业扶持政策,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专项行动,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减少断保等保驾护航,通过稳定扩大就业带动企业和职工持续参保扩面,做大社会保险资金池。

  五是“提”待遇。当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总体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市人社局将切实做好社保降费和提高待遇协调推进,坚决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积极防范社保降费对基金带来的影响,加大社会保险精算预警,统筹处理好社保降费与严格依法征缴的关系、与稳定收入增长的关系、与基金平稳运行的关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继续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让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保降费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利好。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精准落实政策上加大力度,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上主动作为,在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上加强保障,全面发挥好降低社会保险费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带动作用,做大政府收入的“减法”换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切实把我市社保降费这件利企惠民的大事、要事、好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以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助力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