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男,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玉泉办事处东郭路村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2019年1月28日,王建民同志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享年47岁。
王建民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感情系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秀品格。25年来,王建民同志坚持扎根基层,爱岗敬业,钻研实践,从一名法律大学毕业生成长为市、省、人社部法治和仲裁战线的行业尖兵,成长为集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民事诉讼、仲裁调解等于一身的专家人才,弘扬了一名公务人员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螺丝钉”精神。25年来,王建民同志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以非凡的毅力和突出的业绩,推进我市劳动仲裁工作走过了起步、发展、壮大的宏伟历程,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省人社厅、人社部的高度评价,他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定有我”的高贵品质。25年来,王建民同志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维护劳动者权益,直接办理案件达数万件,仅2018年为群众挽回损失高达3亿元。王建民同志生前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还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等荣誉称号,并被授予首届“感动济源十大年度人物”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追记王建民同志二等功。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王建民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务实重干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廉洁奉公、干净做事的高尚品格,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拼搏进取,勇争一流,为加快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在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济源出重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