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职建科  作者:

各技工院校、各职业院校、各企业:

为高质量推进示范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我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培训名额

2023年度示范区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00人。

围绕我区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学徒制培训计划优先向在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特殊钢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化工、绿色能源、新医药等产业倾斜。

二、培训范围、职业(工种)、等级及年限

1.培训范围。由企业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转岗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人员中自主选择,原则上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不再列入培训范围。人员较少的中小微企业可联合申报开展培训。列入培训目录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仅享受1次补贴。培训对象一经确定,培训期内不得重复参加其他政府补贴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2.职业工种。企业申报的培训职业(工种)应为与主营业务相关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标准,具体标准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职业标准系统”栏目中查询,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职培云”查询。具备企业自主评价资格的职业(工种)优先。

3.培训等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目标为中级工、高级工。

4.培训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中级工培训年限为1年。高级工培训年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年,补贴资金按2年拨付)。

三、培训计划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联合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和学徒,拟定培训协议,按程序向示范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培训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关于开展2023年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申请(正式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技能培训评价情况、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学徒制培训方案);

(二)济源示范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1);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人员花名册(附件2);

(四)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复印件),同一批次同类职业(工种)可签订集体培养协议;

(五)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培训计划评估

示范区人社局根据年度培训总量安排和实际情况,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新型学徒制补贴,存在重复申报的企业一票否决培训资格。学徒培训质量好、规模较大、培训方向为重点支持产业的企业,可适当超出培训计划申报。企业或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自主评价资质、技工院校评价资质或第三方社会评价资质,确保结业考评合格的学徒能够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企业于31日前,将申报表、人员花名册和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报示范区人社局,PDF版发送至邮箱jyszynljsk@126.com

六、发布目录及实施

示范区人社局汇总全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目录,根据年度培训总量安排,3月底前在人社局官网公布2023年度培训目录。各有关单位根据公布的目录,结合企业实际,在2023年度内选择合适时间组织开展培训。企业、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日常管理,示范区人社部门负责培训监督管理。

七、考核评价

企业与培训机构应合理安排年度培训计划,按规定保证如期完成培训课时。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向示范区人社局提出培训延期申请。企业应在该培训项目课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示范区人社局申报评价和结业验收计划安排,示范区人社局组织评价和结业验收。

八、经费保障

(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资金全部用作培训支出,不得作为企业利润。企业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列入当年培训目录的企业,可向示范区人社局申请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期满,示范区人社局根据鉴定或自主评价合格人数,核减掉未完成课时或重复领取补贴人员,对剩余补贴资金多退少补。

九、其他要求

1.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级工培训的职工需持有本工种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高级工培训的职工需持有本工种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为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培训效果与质量,每个企业每年限开展一个培训班次,中大型企业培训人数上限50人,小微企业培训人数上限30人。

3.目录公布后,如有参培职工在培训开班前离职,企业可向示范区人社局申请调整人员花名册。

4.各企业、各培训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系列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鲜明导向,营造示范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陈江涛,0391-6638550

附件:1.济源示范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备案申请表

2.企业新型学徒制人员花名册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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