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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2023〕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度过平安、愉快的假期,在2023年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我局按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摸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近一个时期内省内外事故多发,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浙江金华企业厂房“4·17”重大火灾事故、山东济宁“4·19”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各单位要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采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单位自查和全局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重点

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力度,尤其对油气、液化气、天然气等危险品,化工原料、化学试剂等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彩钢板建筑、电梯设施、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重点排查办公室、宿舍私拉电线、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使用蜡烛、蚊香等易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在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做好本单位防盗、防火、用电设施设备及车辆、保密安全等。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节前要安排安全生产检查动员会,进行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4月28日前向局办公室书面报送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自查报告,五一劳动节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二)就业促进办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报送检查整改的书面情况报告。

(三)职业能力建设科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报送检查整改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所有公务车辆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全部停靠在局办公楼后院并上交钥匙到局办公室316。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