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提高、缴费激励,我市出台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22 来源: 作者: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元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18元/月,60岁以上人员达到每人每月110元,70岁以上人员达到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之后,将比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高出30元/月,全市预计将有9.43余万人受益。另外,从今年元月起济源市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40元/月,60岁以上人员达到每人每月470元。全市预计将有7千余人受益,全年共需增发201.67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121.02万元,镇财政负担80.65万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领到的养老金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按月发放的金额(每人缴费不同,每月发放的金额也不同);二是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近年来济源市采取“小步快跑”,多次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2010年国家规定每月最低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而我市在2010年提高到60岁以上人员达到每人每月70元,70岁以上人员达到每人每月90元。2014年在国家增加每月15元的基础上我市又增加每月5元,2015年又增加10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17年我市再增每人每月2元。
据了解,这次还建立了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早参保、多缴多得,按照缴费200元-缴费5000元的不同缴费档次,分别补贴30元-340元。这项制度的建立,我市财政部门每年也将增加近300万元的缴费补贴。
下一步,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将切实抓好待遇调整资金保障和及时足额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民生保障水平,真正把好事办好,让我市广大城乡居民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红利,获得感幸福感更强更实,助力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