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划型名单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0 来源:社保局 作者: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豫人社〔2020〕8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济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标准,并广泛征求参保企业意见,对示范区各参保单位进行了划型。为保证减免社会保险费的程序公开公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划型名单予以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8日。
请各参保单位认真对照划型名单,如对本次企业划型结果有异议,务必在7月28日前提出意见,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91-6698084,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8629。
附件1.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划型(大型企业)
2.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划型(中小微企业)
3.符合减半征收政策的企业名单
4.不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名单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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