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示范区2026年第三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由本人常住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相关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经就业援助仍无法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40岁、男≥50岁)。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等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参股取得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经营实体的;
4.已经实现灵活就业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示范区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本次拟招聘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的公益性岗位32个(具体单位和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招满的,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剂,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上午8时-12时;
3.报名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黄河大道811号);
4.报名人员须提交的证件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双向选聘”。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予以终止,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面试实施
面试时间:2026年8月31日下午15时—17时;
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聘用
对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工作期限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期限。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济源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附件:2026年第三批拟开发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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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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