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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济源示范区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区发〔202213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6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工作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济源示范区青年人才认定和生活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现场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申报时间:202676日至717日(法定工作日内),逾期未申报视同自愿放弃。

申报地点: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1室(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流动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0391-6638878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分类认定人才:申请E类、F类、G类认定的人才,须为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详见附件3202299日及以后全职新引进的人员,应从首次在济缴纳养老保险且落户济源(E类不受户籍限制)当月起计算起始时间,申请认定期限为3年,所学专业须济源示范区相关领域人才需求目录一致(见附件4)。

(二)其他高校毕业生: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202299日及以后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三年内来济就业落户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

(三)往年已通过示范区人才认定:符合原申报条件的,按原认定结果继续申报享受到期满;不符合原申报条件的,不再享受

(四)申请享受生活补贴时间范围:2025120266月,具体申请月份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

三、申报材料

1.《济源示范区2026年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表》1(新申报人员提供,见附件1);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或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

7.申报E类、F类、G类人才认定的,单位须提供申请人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济源示范区2026年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

往年已认定的人才,不再提供第1345、7项资料(如信息有变更,请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申报人诚信承诺制度,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审核,为广大人才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各单位须对申请人资格条件逐项严格审核,并在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申报E类、F类、G类人才认定的,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申报);申报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按人分别装订成册,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在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的,取消人才认定资格,由用人单位追回已发放补贴,依法追究责任,并将涉事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对拒不返还补贴的,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济源示范区2026年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表

2.济源示范区2026年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3.济源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公立医院、驻济高校清单

4.济源示范区重点产业及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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