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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打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作者:

3月27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朱艳丽直播讲授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理解与适用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开展与工会部门关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的工作衔接,发挥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合力,仲裁院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在线学习。

在直播课中,朱艳丽详细解读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强调了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工会参与协商、调解和仲裁等环节的重要角色。对发挥“仲裁+工会”合力,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了有力指引。

(图为“仲裁+工会”联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近年来,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加强跨界协同,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先后探索形成了“人社+法院+司法+工会”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模式,为群众提供高效、多元的争议纠纷解决渠道。

目前正与示范区总工会沟通,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工会调解工作站等相关事宜,建立“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依托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长群众性工作的职业便利,结合人社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性、权威性资源优势,在诉前调解阶段充分发挥劳动仲裁与工会组织的合力,进一步夯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