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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担使命,建机制,维权益,筑和谐 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19-07-19  来源:  作者:

       近年来,市人社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重要民生部门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带来的影响,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着力保障好广大劳动者在劳动报酬、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基本权益,多管齐下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保持了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为我市劳动者充分就业、体面工作和职业发展保驾护航。市人社局按照国家要求,指导推荐的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成为我省受表彰的两家工业园区之一。7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这是市人社局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的生动缩影。归结起来,市人社局着力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筑牢坚实和谐基础

一是研究制定出台政策制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豫发 〔2016〕9 号) 及分工方案,市人社局发挥牵头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提请印发《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办文〔20172号)等配套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三方机制职能,建立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推进机制,强化人社、工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工作联动,及时组织协调和妥善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好省三方机制、有关部门等汇报交流,推动我市三方机制落地落实。

二是落实双方自主协调机制。市人社局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特别是对富士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季节性裁员,加强动态监测和规范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制度,支持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推进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化、常态化。2018 年以来,市人社局依法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审查1.2万份,纠正违法无效劳动合同1500余份,并监督指导企业依法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等;指导全市大中型企业签订集体合同1528份,工资集体协商合同608份,涉及职工140825人,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8份,覆盖企业298家,涉及职工16956人;行业性集体合同8份,覆盖企业58家,涉及职工2862人。

三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2018 年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优中选优,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指导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实行劳动合同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和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机制、扎实创建、巩固成果;同时,严把材料关、法律关、现场核查关、公示关,在经园区申报、市三方委员会初审、省三方委员会复审确定后,我市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省人社厅推荐参加全国评选,今年7月12日摘得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殊荣并获表彰,为我市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引智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做好全市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评工作,完成了市人大、政协换届中非公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共建共享,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双方实现合作共赢。2018年,组织开展了全市254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评定了A级企业65家,B级企业136家,C级企业53家,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应、社会效应。

二、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全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市人社局切实把保障劳动报酬权益作为基本民生工作抓紧抓实,持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稳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9 元。组织开展了全市124家重点监测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及时发布了2018 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市人社局为1500多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近2000万,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益。

二是全面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市人社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持续扩大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目前,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5385 万人、17.2403 万人、 10.7874万人、11.4557万人、11.1357万人。稳步提高社保待遇,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同步上调5.5%,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提高144元达到每月1540元。积极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和功能应用,全市累计发放69.8523万张。

三是切实保障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六路并进”,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7 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311人;利用失业保险为企业参保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累计为4339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发放补贴695万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充分就业强化技能支撑。贯彻落实 《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行动计划,实施技师培训项目与金蓝领素质提升计划,提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 在富士康、豫光金铅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依托技工院校建成了15个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鼓励企业职工到职业学校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联合市总工会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济源大工匠等评选活动,鼓励支持济源钢铁等大中型企业开展劳动生产竞赛、企业大工匠评选等活动。2018年以来,协助市总工会开展了济源市首届大工匠评选活动,并对冶炼、种子推广、电力、卫生、海事等行业涌现出来的10名“济源大工匠”进行表彰。中原特钢芯棒公司钳工金其福获得“中原大工匠”荣誉称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市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推动在社会上形成崇尚劳动、崇尚人才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升。

四是协同保障职工休息休假及劳动保护的权利。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管理,先后对伊利乳业、双汇食品、丹尼斯等企业进行核准备案,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检查和处理范围。会同市安监局、卫计委等部门加大职业健康和劳动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抓好《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落实,举行以 “参加工伤保险 保障职工权益”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督促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在有色、电子等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三、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推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日常巡视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主线、受理举报投诉为重点、书面材料审查为补充,全方位、多角度的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在镇(街道)人社所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建立专职监察员队伍,打造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的普法咨询、投诉举报、监管查处工作体系,依法规范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落实欠薪违法失信惩戒措施。2018 年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0,涉及劳动者1.5 万人;协调处理案件720件、立案办理374件;将12家涉及欠薪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列入 “黑名单”,通过信用济源网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设。2018年以来,联合市总工会成立了300余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托市镇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建立了市-镇-村-企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完成了53家示范点企业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裁审一致,成为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系统试点应用城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实时指导,基层组织成功调解争议案件300余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以来,全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91起,其中调解结案1384起。

三是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富士康等大中型企业规模裁员报告制度,通过社保缴纳、失业登记等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重点加强对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研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煤炭化产能企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通过企业内部挖潜安置、转岗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渠道,明确分类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2018年妥善安置了1349名职工化产能职工。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加强对重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2018年以来累计为2000余家企业减征社保费近1.2亿元;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护航行动”,对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2018年以来累计为102家企业发放1443万元,千方百计稳定职工队伍和扩大就业岗位。依法依规稳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立案办理信访案件135起,2018 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较大规模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劳动保障事件, 守住了不发生劳动关系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市人社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当前,我市劳动关系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但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隐患值得高度警惕,特别是当前我市“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加剧,与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劳动关系领域侵权案件易发,一线产业工人待遇激励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大防范预判,切实研究解决。

下一步,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建机制、维权益,积极应对我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着力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积极推广劳动标准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完善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为我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发挥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作用,助力济源广大城乡劳动者更充分、更体面、更高质量就业和民生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