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
发布时间:2016-12-21 来源: 作者:

12月20日,我市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对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安排。按照部署,从12月26日开始至2017年1月15日,凡具有我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居民可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或社区为单位参保,本市户籍的零散城乡居民可到就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参保。市人社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讲解2017年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参保事宜,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