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之窗  »  表格下载  »  社会保障  »  公共业务
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失业保险处  作者:

     一、申领人员范围:20203月至2020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待遇标准: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1216;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912;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760。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6月底。

三、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办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申领。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3. 黄河大道东段第二行政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失业金核发23窗口直接受理。

      4. 服务电话:0391-663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