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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

      2020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示范区党工委一次全会暨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示范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推进行风能力建设为载体,全面践行“勤政为民、团结争先、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新时代济源人社精神,紧贴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好人社脱贫攻坚决胜工作,统筹推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济源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社力量。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明确“稳就业”重点目标任务。把稳就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实施稳就业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住新增就业规模和失业率指标。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2300人。(就业促进办、就业服务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失业保险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落实稳就业政策。抓好国家、省、示范区新一轮稳就业政策文件落实,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政策协同,积极争取国家、省、示范区就业专项奖补资金,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继续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等相关政策,2020年减征社会保险费力争超过1亿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受益面,返还失业保险金力争达到1000万元以上。深化就业技能培训“放管服”改革,面向市场需求,加强质量管理,抓好就业推介,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8000人。(就业促进办、职业能力建设科、规划财务科、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与工伤保险科,就业服务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中心、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抓重点群体稳就业。妥善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启航、青年见习计划,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不低于2019年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有序外出就业。适度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0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2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就业促进办、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强化创业带动稳就业。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孵化平台建设、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新型创业实训。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加大对自主创业人员的资金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2020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00万元以上,其中新增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7000万元以上。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建设升级,推出一批优秀的大众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助力创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农民工“五个一”活动。依托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探索开展返乡创业代办、代缴、代招、代训公共服务。协调省、示范区创业导师服务团,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创业指导。组织参与省级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对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2020年开展创业培训250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60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1400人,新增返乡下乡创业2300人。(就业促进办、就业服务局、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失业保险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五)提升公共服务稳就业。充分运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广泛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坚决破除人才和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多策并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济源就业服务网和就业APP等网上招聘精准服务,帮助城乡劳动者“好找工作”“找好工作”。(就业促进办、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电子政务中心,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六)加强监测稳就业。加强就业失业形势预警分析,密切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前后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以及大学生毕业离校前后就业动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精准采取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就业促进办、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二、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抓好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和居民稳定持续参保,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推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9.4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6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2.2万人,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中心,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担机制、考核奖惩等重点事项,有序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配合开展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积极争取社保基金省级调剂资金和奖补资金,有效保障济源社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职业年金归集、“中人”待遇核算等改革工作。6月底前出台实施新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按照省人社厅部署积极探索推进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研究实施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企业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和稳岗返还等政策。做好机构改革中社保相关工作对接,全面提升社保业务“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与工伤保险科、农村保险科,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医疗保险中心、大厅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抓好2018年底以前未兑现和2019年“退休中人”待遇兑付工作。继续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政策等工作。(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农村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严控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守好红线底线,强化基金监管,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监管手段和效能,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上线运行济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系统。大力推行“告知承诺-信用管理-联合惩戒”的服务模式,严厉打击欺诈、冒领、骗取社保待遇等违法行为。(基金监督科、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与工伤保险科、农村保险科,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一)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争取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支持,建设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型建设项目。顺应济源产业转型升级三大战略方向,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分解年度培训计划任务,按月督导培训进度和培训质量,落实省人社厅“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等13个专项计划,完成补贴性培训2万人次。针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落实支持政策和措施,简化补贴申领程序,从严加强质量管理,积极扩大培训规模,管好用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联合,鼓励企业办学、引厂入校、订单式教学等多种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高级技工学校空闲土地处置利用,启用职教园区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项目,做好济源技师学院开办支持工作,落实招生教学计划,发挥好济源技师学院功能。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制度,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持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375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600人,更好地服务企业用人需求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组织开展好2020年国家、省职业技能大赛济源赛区选拔、集训活动。(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办、规划财务科、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

(十二)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评审业务进入人社服务大厅受理,年初一次性下达全市各单位职称评审指标,优化网上评审服务,提高人才评价认定、待遇落实等事项办理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水平,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按照省人社厅部署,继续开展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020年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贴人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推荐。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万人次以上。全面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和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优化归国留学人才和外籍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外国专家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

(十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常态化政策机制,加快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岗位管理科学化水平。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加强事业单位聘用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支持和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探索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认真落实符合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探索制定提高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倾斜政策,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调控办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济源实际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对接省人社厅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平台专项,尽早投入使用。全面掌握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动向,加强改革对接谋划和政策研究,更好的服务示范区机构改革大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负责落实)

(十四)积极开展人才引进、考评工作。深入落实“智汇济源”计划,发挥济源比较优势,用足用活人才政策,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外引进人才,深化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来济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开展合同签订、社保缴纳、补贴发放、职称评审和劳动维权等全方位服务,多渠道吸引“人才回归”,有效提升招才引智规模层次。积极承接国家、省公务员和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加强技术防范、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打造济源人事考试工作品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落实)

(十五)做好表彰奖励等工作。制定落实《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配套办法,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开展示范区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示范区公务员宪法宣誓场所,按照权限做好示范区管委会任免干部手续办理等工作。(公务员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落实)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六)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体系,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尽快覆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加大监察执法和惩戒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保障人员、经费和装备。深入组织开展“冬季攻坚行动”。(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落实)

(十七)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监测,继续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方法。(劳动关系科负责落实)

(十八)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行动。推进市镇村企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托各镇(街道)人社平台载体积极推行“互联网+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擦亮济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品牌。加强形势研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五、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十九)巩固脱贫成效。持续通过“六个一批”途径,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采取以工代训、送培训下乡等方式,持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坚持一户一策,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应就业尽就业,应培训尽培训。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帮扶政策,做好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和保费代缴工作。(就业促进办、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村保险科、局扶贫办、就业服务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有关镇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二十)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重点关注半、弱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公益岗到期人员岗位开发、就业安置,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出路、收入有保障。加大“三支一扶”计划、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向有扶贫任务的镇倾斜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大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总结就业扶贫成功经验,完善帮扶就业有效措施,延续贫困劳动力专项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对接,促进相对贫困劳动力增收致富。(就业促进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村保险科、局扶贫办、就业服务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有关镇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二十一)优化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着力破解创新创业、社保转移接续、人才人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加大对同类或相近事项整合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抓好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推广告知承诺制。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伤认定、社保卡办理、培训补贴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事项,压缩办事时限,便民规范经办,打造济源人社系统有温度有质量的窗口服务品牌。(法制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促进办、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子政务中心、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医疗保险中心、大厅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二十二)提升素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持续开展全员参与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宣传“人社知识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选树示范区人社服务标兵”,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人事教育科、法制科、局办公室、大厅管理办公室、窗口办,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二十三)改进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广应用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71万人。以上根据省人社厅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规范有序推动人社服务事项向市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延伸下沉,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就近就地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用好12333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电子政务中心、法制科、大厅管理办公室、窗口办及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四)提高站位,扛稳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担责担难担险,带头遵规守纪律己,带头加强学习调查研究,更好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引导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化为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紧盯人社业务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负责落实)

(二十五)拉高标杆,全面提升形象。强化专班推进,围绕稳就业、人才服务、社保经办、劳动维权等重大问题,完善组织协调的领导机制、职能部门的协同机制、相关镇办的联动机制,推动人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着力打造有特色、有成色、有实效的亮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和问题导向精准,细化省、示范区重点目标任务台账管理,按月盘点通报考核,从严督查问责问效。全面践行“勤政为民、团结争先、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新时代济源人社精神,坚持激励担当和监督问责并重,注重实绩实效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平时考核激励、表彰奖励等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典型选树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彩,整治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全面推动济源人社工作“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上水平”,努力提升济源在全省人社系统的位次和影响力。聚焦群众关切,分解任务、创新手段、加强督导,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抓好人社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提升形象。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全创建机制,加强载体建设,稳步提升人社系统文明服务水平和部门形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负责落实)

(二十六)兜住底线,加强风险防控。 深入梳理排查人社领域的人才评价、人事考试、项目评审、项目指标、社保基金支出等风险隐患,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化解过剩产能、新冠肺炎疫情等潜在影响冲击和变化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因为处置不当发生次生风险。加强平安建设,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舆情引导,深入分析舆情变化态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信访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基金监督科、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与工伤保险科,就业服务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人事考试中心及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负责落实)

(二十七)夯实根基,提升治理效能。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机构改革精神,抓好人社部门职能“瘦身+健体”,全面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协同高效的编制职能体系,理顺人员编制管理,规范合理调配人员,更好地履行人社部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职责使命,提升干部职工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和监督管理。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依法受理、公正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案结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有效回应干部职工关切,着力破解难题瓶颈,及时掌握改革动向,稳妥抓好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解决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个局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体制及人员经费问题。启动编制示范区“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总结。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开源节流,有效保障办公运行和业务开展。(人事教育科、办公室、机关党委,信访科、法制科、规划财务科,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

(二十八)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交办事项。紧密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大局,切实发挥人社部门职能,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综治平安、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招商引资、依法治区、智慧城市、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健康促进、河长制等专项工作和创建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紧盯标准要求,安排专班推进,为济源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办公室、信访科、法制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电子政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等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