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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济源示范区柔性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专技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度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报坚持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执行。根据《关于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意见(试行)》(济办〔2018〕4号)、《济源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暂行)》(济组文〔2018〕27号)、《济源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济组文〔2018〕30号)和2022年9月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区发〔2022〕13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6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3济源示范区人才申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认定工作采取现场申报方式进行。(仅限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申报时间:2025115日至123(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391-6620021。

办公地点:济源市黄河路中段811号人社局206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认定标准及条件                                     

2022年9月9日前来济工作的依据《关于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意见(试行)》(济办〔2018〕4号)、《济源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暂行)》(济组文〔2018〕27号)、《济源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济组文〔2018〕30号)等文件。

2022年9月9日及以后来济工作的依据《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区发〔2022〕13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6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办法操作指南》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3〕67号)等文件。

三、认定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材料

1.《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资料(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或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本条证明材料原件,待组织评定时提交),如工作经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对能够通过政府官网、文件等查询审核的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7.中央驻济、省属在济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8.工作经历及所提供业绩材料的目录清单(自行编制)

(二)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

1.《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柔性引进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书或协议;

3.其他材料参照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提供。

(三)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材料

1.《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4.身份证和户口本(盖章的户口本首页及户口册本人页)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入编单,特岗教师类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出具的三支一扶名单

6.缴纳社会保险材料(企业需提供: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

7.20229月9日及以后来济的需提供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内部公示材料(无固定模板)。

8.自主创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材料;

9.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此项由单位填报,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审核。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文件和相关通知要求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审核,编制汇总表(见附件5)。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并将各项材料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复审后,统一将材料报送示范区人社局。没有主管部门的,所在单位将个人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报送人社局。创业或暂未就业的申报人员可直接向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三)公示。示范区人社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分类审核认定,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库。经认定的人才及时纳入示范区人才信息库。

五、其它问题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各类人才的申报和登记,切实为广大人才提供便利,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单位和个人将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1.《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柔性引进人才登记表

      3.《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表(2022年9月9日前来济工作)》

          4.《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青年人才认定及生活补贴申请表(2022年9月9日及以后来济工作)

      5.2023年度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6.2023年度济源示范区国有企业急需短缺人才需求目录

      7.2023年度济源示范区重点产业及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人才需求目录

      8.2023年度济源示范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9.2023度济源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科研平台、公立医院、驻济高校等清单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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