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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济源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专技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结合我区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以及其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911日—919日;

(二)单位、主管单位审查时间:2024911日—923日;

(三)区职改办审查时间:2024911日—929日;

(四)缴费、报送材料和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

全区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和不分级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者可申请答辩考核中级职称,职称申报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应一致。国家已开展注册的职业资格须进行注册,职称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应一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 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 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账户时,人员性质选择“技能人员”,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仍保持原聘任岗位不变,如需转岗,按照转岗聘用相关政策办理。

(四)破格申报工程师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或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中专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破格申报无需提前审核,申报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破格申报中级职称需2位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专业应与申报人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申报人应在“专家推荐”一栏填写专家相关信息,并上传专家职称证件扫描件、推荐信等材料。

四、评审委员会选择

申报时,选择“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的人员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五、关于委托评审

申报电力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和腐蚀与防护专业须经区人社局委托省直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待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4年我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陆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时请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A3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四)资格审核流程。2024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账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2012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按时提交至区职改办审核,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

(五)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报人员职称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并根据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当年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上传现聘任岗位经人社部门盖章的《济源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5.“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劳动合同等材料。非公有制单位上传年度考核表或书面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同时上传工作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

7.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须放正;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每项材料应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20-2023年度考核表.pdf”。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在进行审核时,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将证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职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以及申报信息逐一核对,确保上传材料、申报信息与原件一致。

七、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工程系列职业资格答辩考核中级职称的,申报人无需报送评审表,仅报送《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一式2份。

2.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九、其他有关要求

(一)有关单位对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申报个人信息并完成审核工作。

(二)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3916620021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

3.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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