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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5-10
 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58

 

 

2021年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济源示范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方案》(济技领办〔20214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2021年济源示范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600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00人(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开展“企业职工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导在济各类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支持先进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养老、家政、托幼、快递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化工、煤矿、金属冶炼等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面向建设行业企业职工,大力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市政、环卫、交通、城管、绿化等符合条件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培养规模,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实用性技能人才;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组织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开展“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

    2.大力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转岗技能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定向、订单和定岗培训。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农业广播学校、涉农院 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工匠精神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

    3.实施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行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已脱贫的贫困村帮扶结对“1+N”合作,面向已脱贫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巩固脱贫成果。

4.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培训。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与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系统活动,引导企业职工、院校师生等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

(二)激发主体活力,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最高可达职工工资总额的8% 。具备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拟开展补贴性培训,可向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附内设机构成立文件、培训场地、专业师资、设备、教材等材料),经专家实地评估、批复同意后,一并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可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补贴性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年培养600人以上。

2.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重点面向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职工开展培训。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技工院校要加大“互联网+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免费向社会提供线上培训资源,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3.发挥社会培训机构支持作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性补贴向 2019 年以来未因办学发生责任问题、2020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放。

(三)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进职业培训提质增资

全面运行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根据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规定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做到“补贴性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1.开班申请。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开班3个工作日前,须制定培训计划,提交培训开班申请(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教学计划和培训学员花名册),并将学员信息录入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学员年度内不得重复培训,审核通过的按计划组织实施。

    2.过程监管。推行指纹签到、人脸识别等模式,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开班当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低于计划申报人数 90% 的取消本次培训班;抽查中培训学员平均人数低于开班人数 90% 的,补贴资金按平均人数为基准予以核拨。

3.结业考核。补贴性培训一律实行线下考核。结业前 3 天(“互联网十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考核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通过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或以纸质形式等提出考核申请。结业考核情况需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上如实填写,并作为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4.资金拨付。由个人、企业或培训机构持年度补贴性培训  申请表、学员花名册等材料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及审核工作,在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相关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落实月报制度,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管理,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每月6日前向职业技能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进情况。支持鼓励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二)强化质量监管。坚持就业导向、质量导向,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紧缺、企业生产需要、安全生产必需、新职业新业态聚集。提高企业职业、困难企业转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技能培训比例。紧盯“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得培训无就业能力、无就业意愿、自身难以实现转移就业的人员。

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专职师资实行报备制度;纳入目录管理的企业培训中心,参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条件,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 1 : 20 左右,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就业重点人群培训每班不得超过3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技能实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培训后凡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安全证书)、专项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优先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

(三)强化培训后鉴定评价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安全证书)、专项职业资格证书的,必须优先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对直接参加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认可;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制未健全之前可暂按合格证考核;落实培训后同步进行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停止培训开班,限期整改;培训合格证书类考核,理论、实操由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出题并组织考核。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春节、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宣传,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年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鲜明导向,推行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加大激励表彰,引导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环境。

联系电话:0391-6638550  职业能力建设科

                    0391-6630855  职业技能提升专班

 

附件:1.2021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表.doc

            2.2021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