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单位到届复检年。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分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创建〔2017〕2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实行局领导分包区域路段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指导、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掀起全民共创热潮的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创建服务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7日-8月31日
二、创建服务活动区域
1.南街夜市(每月逢10、20、30日晚上19:30-20:30)
2.祥和家属院和原劳动局、人事局家属院(每周五下午14:30-17:30,从5月1日起时间调整为下午15:00-18:00)
3.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路口(每月双数日早、中、晚高峰时段)
早高峰时段是7:40-8:20,中高峰时段11:40-12:20,晚高峰时段17:10-17:50,(从5月1日起晚高峰时段调整为18:10-18:50),每次40分钟。
4.路段(每周五下午14:30-17:30,从5月1日起时间调整为下午15:00-18:00)
5.天坛街道小庄村路段(每周五下午14:30-17:30,从5月1日起时间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三、创建服务活动职责
1.南街夜市:责任单位每次组织10名志愿者,引导市民做到车辆有序停放;督促商家及时清理各自门前或摊位垃圾;劝导食客不随地大小便;排查夜市有关问题,维护夜市环境和秩序。志愿者要佩戴小红帽和“文明劝导”红袖章。志愿者到夜市后主动与济水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联系,进行文明单位志愿者的签到和签退。(济水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翟婷婷,联系电话:15138848909)
2.祥和家属院和原劳动局、人事局家属院:劝导市民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劝导市民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劝导市民爱护公共设施,不搞损毁行为。志愿者要佩戴小红帽、“文明劝导”红袖章等志愿服务标识,按时到指定地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保持家属院卫生清洁,并入户宣传学习《济源市民文明手册》。
3.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志愿者参加市区主要路口义务执勤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每个执勤路口确定4名文明交通志愿者,佩戴袖标、小红帽,使用哨子口令,手持文明劝导旗,进行文明劝导。志愿者在执勤过程中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接打、摆弄手机,不得扎堆聊天,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志愿者到岗后应主动与市总工会联系人进行对接,做好签到和签退工作。(市总工会联系人:李敦;联系电话:15138816730)
4.路段:组织志愿者前往文昌路(南环至黄河路)路段,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商场经营秩序为重点,开展垃圾整治、小广告清理、杂草清理、车辆及经营秩序规范等活动,提高该路段综合环境卫生质量,并引导广大市民学习《济源市民文明手册》。
5.天坛街道小庄村:组织志愿者前往天坛街道小庄村,引导该村村民学习《济源市民文明手册》。同时,开展环境整治、规范秩序等活动,督促该村“门前三包”(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落实。
四、创建服务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此次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是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单位参与人员,提前准备,要求戴小红帽,穿红马夹,携带夹子、笤帚等清扫工具。在岗要做好文明知识宣传、劝导等,并保证责任区域的干净、整洁、无乱停乱放等。每次活动结束后,要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及时通过济源市志愿者信息系统(网址:www.jyzyfw.com)发布活动经历(截图发送至文明人社群微信),同时将每次活动图片及信息报送局办公室邮箱jysrbwm@163.com。
3.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局办公室将会同人事科、纪检室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导,做好活动的组织保障及考勤工作,凡单位不重视、任务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文明奖进行扣罚,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如查岗过程中发现不在岗、脱岗、提前离岗、不佩戴明显标识、扎堆聊天等行为的一次罚款30元。
附件:1. 创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工作安排
3.文明交通志愿者岗点安排
4.新责任路段分工
5.分包村责任单位名单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创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大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劲松(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玉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军芳(档案中心负责人)
王 玮(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广林(纪检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督导工作。
附件2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工作安排
活动区域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祥和家属院 |
失业处 |
李承峰 |
原劳动局、人事局家属院 |
机关事业保险处 |
|
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路 口 |
医保中心 劳动监察局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仲裁院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见附件3) |
李玉香、郑红波 |
南街夜市 |
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
陈国文、王铁军 |
路 段 |
见附件4 |
卢冰、姚景波 |
天坛街道小庄村 |
见附件5 |
赵劲松 |
附件3
文明交通志愿者岗点安排
序号 |
时间(双数日) |
责任单位 |
联系人 |
备注 |
1 |
4.17-5.18 |
医保中心 |
冯波 |
市总工会督查 领导:董素霞
市总工会 联系人:李敦 (15138816730)
|
2 |
5.19-5.30 |
劳动监察局 |
常春梅 |
|
3 |
5.31-6.11 |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
杨帆 |
|
4 |
6.12-6.24 |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杨培 |
|
5 |
6.26-7.9 |
仲裁院 |
王海玲 |
|
6 |
7.10-8.10 |
医保中心 |
冯波 |
|
7 |
8.11-8.16 |
劳动监察局 |
常春梅 |
|
8 |
8.8-8.15 |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
杨帆 |
|
9 |
8.16-8.23 |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杨培 |
|
10 |
8.24-8.31 |
仲裁院 |
王海玲 |
地点: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
要求:1.志愿者到岗后应及时联系市总工会相关人员进行签到;
2.各单位联系人在本单位执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执勤工具转交于接班单位联系人手中,并将交接班情况报局办公室317。
附件4
新责任路段划分
责任领导:卢冰、姚景波
东区域 |
科室 |
西区域 |
科室 |
黄河路至1号电杆 |
办公室 |
黄河路至1号电杆 |
就业局 |
1号——2号电线杆 |
人事科 |
1号——2号电线杆 |
|
2号——3号电线杆 |
养老与失业科 |
2号——3号电线杆 |
|
3号——4号电线杆 |
就业促进办 |
3号——4号电线杆 |
|
4号——5号电线杆 |
医疗与工伤科 |
4号——5号电线杆 |
|
5号——6号电线杆 |
信访科 |
5号——6号电线杆 |
|
6号——7号电线杆 |
工资科 |
6号——7号电线杆 |
|
7号——8号电线杆 |
事业科 |
7号——8号电线杆 |
|
8号——9号电线杆 |
专技科 |
8号——9号电线杆 |
|
9号——10号电线杆 |
法制科 |
9号——10号电线杆 |
|
10号——11号电线杆 |
公务员局 |
10号——11号电线杆 |
|
11号——12号电线杆 |
纪检室 |
11号——12号电线杆 |
|
12号——14号电线杆 |
财务科 |
12号——14号电线杆 |
|
14号——15号电线杆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14号——15号电线杆 |
|
15号——16号电线杆 |
外专局、机关党委 |
15号——16号电线杆 |
|
17号——南环路 |
军转办 |
17号——南环路 |
附件5
分包村责任单位名单
分包村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天坛街道 小庄村 |
农保科 |
杨庆利 |
赵劲松 |
劳动关系科 |
朱永军 |
||
人才中心 |
孙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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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李丽霞 |
||
农保中心 |
麦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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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中心 |
杨海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