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文明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按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8月31日
二、志愿服务活动区域
1、南街夜市(每月逢10、20、30日晚上19:30至20:30)
2、祥和家属院和老劳动家属院(每周五下午14:30至17:30,从5月1日起时间为下午15:00至18:00)
3、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路口(每月双数日早、中、晚高峰时段)
在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双数日早高峰时段是7:40-8:20,中高峰时段11:40-12:20,晚高峰时段17:10-17:50,(从5月1日起晚高峰时段改成18:10-18:50),每次40分钟。
4、路段(每周五下午14:30至17:30,从5月1日起时间为下午15:00至18:00)
三、志愿服务活动职责
1、南街夜市:责任单位每次组织10名志愿者,引导市民做到车辆有序停放;督促商家及时清理各自门前或摊位垃圾;劝导食客不随地大小便;排查夜市有关问题,维护夜市环境和秩序。志愿者要佩戴小红帽和“文明劝导”红袖章。各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辖区夜市安排专人与志愿者进行对接,并负责文明单位志愿者的签到和签退。
2、祥和家属院和原劳动局、人事局家属院:劝导市民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劝导市民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劝导市民爱护公共设施,不搞损毁行为。志愿者要佩戴小红帽、“文明劝导”红袖章等志愿服务标识,按时到指定地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保持家属院卫生清洁。
3、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志愿者参加市区主要路口义务执勤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每个执勤路口确定4名文明交通志愿者,佩戴袖标、小红帽,使用哨子口令,手持文明劝导旗,进行文明劝导。志愿者在执勤过程中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接打、摆弄手机,不得扎堆聊天,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四、志愿服务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此次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是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单位参与人员,提前准备,要求戴小红帽,穿红马夹,携带夹子、笤帚等清扫工具。在岗要做好文明知识宣传、劝导等,并保证责任区域的干净、整洁、无乱停乱放等。每次活动结束后,要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及时通过济源市志愿者信息系统(网址:www.jyzyfw.com)发布活动经历(截图微信发送至文明人社群),同时将每次活动图片及信息报送局办公室邮箱jysrbwm@163.com。
3、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局办公室将对此次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导,凡单位不重视、任务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文明奖进行扣罚,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
附件:1.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志愿服务安排
附件:2.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段责任分工
附件:3.文明交通志愿者岗点安排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志愿服务安排
活动区域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祥和家属院 |
失业处 |
卢冰、李承峰 |
原劳动局、人事局家属院 |
机关事业保险处 |
|
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路 口 |
医保中心 劳动监察局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仲裁院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具体时间见附件3) |
李玉香、郑红波 |
南街夜市 |
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
陈国文、王铁军 |
路 段 |
见附件2 |
赵劲松、姚景波 |
附件2
责任路段划分
东区域 |
科室 |
西区域 |
科室 |
黄河路至1号电杆 |
办公室 |
黄河路至1号电杆 |
就业局 |
1号——2号电线杆 |
人事科、纪检科 |
1号——2号电线杆 |
|
2号——3号电线杆 |
财务科、职业建设科 |
2号——3号电线杆 |
|
3号——4号电线杆 |
就业促进办 |
3号——4号电线杆 |
|
4号——5号电线杆 |
医疗工伤科、养老科 |
4号——5号电线杆 |
|
5号——6号电线杆 |
信访科、法制科 |
5号——6号电线杆 |
|
6号——7号电线杆 |
工资科、公务员局 |
6号——7号电线杆 |
|
7号——8号电线杆 |
事业科、劳动关系科 |
7号——8号电线杆 |
|
8号——9号电线杆 |
退休科、专技科 |
8号——9号电线杆 |
|
9号——10号电线杆 |
考试中心 |
9号——10号电线杆 |
|
10号——11号电线杆 |
军转办、农保科 |
10号——11号电线杆 |
|
11号——12号电线杆 |
人才交流中心 |
11号——12号电线杆 |
|
12号——14号电线杆 |
信息中心、外专局 |
12号——13号电线杆 |
|
14号——15号电线杆 |
14号——15号电线杆 |
||
15号——16号电线杆 |
农保中心 |
15号——16号电线杆 |
|
17号——南环路 |
17号——南环路 |
附件3
文明交通志愿者岗点安排
序号 |
时间(双数日) |
责任单位 |
联系人 |
备注 |
1 |
4.17-5.18 |
医保中心 |
冯波 |
市总工会督查 领导:董素霞
市总工会 联系人:李敦 (15138816730)
|
2 |
5.19-5.30 |
劳动监察局 |
常春梅 |
|
3 |
5.31-6.11 |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
杨帆 |
|
4 |
6.12-6.24 |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杨培 |
|
5 |
6.26-7.9 |
仲裁院 |
王海玲 |
|
6 |
7.10-8.10 |
医保中心 |
冯波 |
|
7 |
8.11-8.16 |
劳动监察局 |
常春梅 |
|
8 |
8.8-8.15 |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
杨帆 |
|
9 |
8.16-8.23 |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杨培 |
|
10 |
8.24-8.31 |
仲裁院 |
王海玲 |
地点:文昌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老一中)
要求:
1.志愿者到岗后应及时联系市总工会相关人员进行签到;
2.各单位联系人在本单位执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执勤工具转交于接班单位联系人手中,并将交接班情况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