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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06-21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参保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助企纾困工作,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

一、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可通过免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进行信息确认。

二、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根据单位行业分类,选择“缓缴原因”,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缓缴申请。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可通过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三、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221210日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扩岗补助申请,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2022年年底截止。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

      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

          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产城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济源产城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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