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力量专篇报道二:“仲裁+工会”联动解纷,跑出调解“新速度
来源:济源人社微信公众号日期:2024-11-18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促进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济源示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示范区总工会积极对接,通过“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畅通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仲裁院联合总工会成功化解了40余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2万余元。
2024年,示范区人社局与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沟通机构设置、服务站前移、人员构成、经办流程等事宜,将工会法律服务站延伸至仲裁院,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工会调解工作站等,建立“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总工会派驻一名调解员参与仲裁院案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充分发挥劳动仲裁与工会组织的合力,进一步夯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切实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使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得以快速发挥作用,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领域风险能力,示范区人社局联合总工会制定“愚公和谐号”素质提升培训方案,采用“理论+实操”的模式,分批次对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员等进行能力培养。调解员通过在窗口接待群众并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庭审活动、理论培训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常用调解方法和技巧,提高调解业务能力。
仲裁院与总工会密切配合,推动并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在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时,对有调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立即联合总工会调解员,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调解员相互配合,熟练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为企业、职工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引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仲裁院与总工会将持续强化“仲裁+工会”的联动效能,相互支持、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质效、完善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合力化解劳动纠纷,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