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为当月15号,今年2月11日为农历除夕,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快乐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一方面提前申请财政资金,保障待遇支付;另一方面加班加点核算,提前完成各项发放手续。
目前,我市2021年2月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已于本月4日发放完毕,共发放9826万元,惠及企业退休职工40409人。即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手机银行、银行网点等渠道查询领取养老金。
同时提醒大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到银行网点营业厅领取退休金的市民,尽量避开高峰期,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根据引导保持适当距离排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