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3-0007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3〕第12号)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3〕第12号)

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522837950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2023419受理按照《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20108号)文件要求,对你单位申请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核,你单位申请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同意你公司高层管理人员9人,供应业务员29人,司机11人,扫地工、澡堂、洗衣房19人,仓储中心煤场工1人,生产调度、值班车间副主任、安全员、值班大班长22人,消防保卫人员、科技楼门卫10人,电解出装槽班组83人,立模车间43人,精炼车间35人,贵冶出炉队、精铋出锅工、拉阳极泥司机8人,共计11个岗位27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一年(2023426日至2024425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提前30日再次申报),请认真执行,且要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劳动定额,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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