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2-0015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标  题:
​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33号)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33号)

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177465815G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于20221212受理按照《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20108号)文件要求,对你单位申请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核,你单位申请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同意你公司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生产管理部等30个岗位涉及329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采煤机司机、掘进工、皮带工等50个岗位涉及1431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共涉及80个岗位1760人。期限为一年(20221215日至20231214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提前30日按规定再次申报),请认真执行,且要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劳动定额,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202212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91-12333, 0391-6630963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11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2824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891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