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2-0015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标  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3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31号)

济源鸿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1214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1214日受理,经审查,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专职人员、设施设备等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121420271213日。

请你(单位)于20221214持承诺件受理通知书,到市民之家一号楼C4楼综合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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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91-12333, 0391-663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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