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2-0013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标  题:
​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28号)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济人社许准字〔2022〕第28号)

济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9060304X8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于2022受理按照《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2010〕8号)文件要求,对你单位申请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核,你单位申请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同意你公司店总经理1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课级主管19人、理级主管5人、理货员10人、防损员11人、生鲜加工人员38人、维修技工4人、收银员9人、其他营运相关人员34人和后勤相关人员11人共141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一年(2022年1111日至2023年1110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请认真执行,且要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劳动定额,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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