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18-0015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标  题:
​ 济源市2018年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政策解读
济源市2018年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政策解读

一、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划分以下等级: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4.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

(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

 二、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四、受理地点:市人社局服务大厅10号窗口(黄河大道第二行政区4号楼);

五、服务电话:0391-663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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