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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人员职责
字体[ ] 【日 期:2024-06-23 】 来 源:   来源:济源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视力保护色:          】

  一、巡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考务工作的各种规定,并监督考点严格贯彻执行。

  二、巡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三、巡视人员一般应参与考试实施的全过程,包括考前会议和装订、密封试卷等环节,以了解、掌握一个考点的全面情况。对违背有关规定的,应及时提请主考注意,并促其纠正。

  四、巡视人员可以进入考场,但不宜过多来回走动,也不宜在应考人员座位前无故停留,以免影响他们答题。

  五、巡视人员应对以下情况进行抽查:

  1、应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在试卷上填写,如果填写,和准考证上的情况是否一致;

  2、应考人员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准考证、试卷、座次表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3、各证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一致。如发现有替考,应立即通知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巡视人员发现应考人员违纪,可以当场制止,也可以通知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必要时,可通知监考人员如实记录违纪情况。

  七、巡视人员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帮助,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应严厉制止,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

  八、巡视人员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协助考试组织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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