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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职责
一、主持本考场的考试,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监督考生将所携带的背包、资料、通讯工具(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严禁考生将上述物品带入座位,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三、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查替考。 四、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立即要求其改正。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 六、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主考,不得扩散。 七、制止非本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八、严格遵守监考纪律。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监考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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