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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  作者:

 济管人社办〔202198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济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工作的通知》(济信办〔202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1日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和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信用体系推广应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工作的通知》(济信办〔2021〕8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信易+”激励对象

信易+”激励对象包括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如信用等级评价确定为A级的企业;荣誉获得者,如道德模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五四奖章、荣立军功、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干部、三八红旗手等;特定行为人,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慈善捐助者等;济源综合信用评价积分A级以上信用主体

三、全面开展“信易+”工作

(一)“信易批”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信用承诺制,在办理人社领域行政许可过程中,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服务措施,为守信社会组织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腿,让诚信主体少跑腿”。

(二)“信易业”。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审批速度,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担保基金使用效率,处于正常贷款存续期间的,不抽贷、不断贷;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放贷额度不低于往年。引导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优先招聘守信人员,优先推荐安置守信人。在就业招聘会上,优先安置守信企业和个人摊位,优先发布招聘信息。为守信人员优先组织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费用全免。

(三)信易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引入信用记录机制,制定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

(四)信易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受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被列入守信市场主体名单的,或被列入市信用信息平台“守信红名单”的单位、个人、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强履约验收环节的信用监督,记录各市场主体的履约信息。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建立健全局属各单位间的信息共享、规划统筹、协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易+”场景应用推广

(二)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易+”工作、诚信主体、诚信行为、激励措施等的宣传引导,树立诚信典型,将“信易+”工作、诚信主体、激励措施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介“信易+”系列应用场景。

(三)加强信息归集。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易+”工作,并于每月28日向信访维权科报送“信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信息、公示和宣传截图等)。

 

附件: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易+”工作台账

附  件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易+”工作台账

序号

信易+场景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信易批

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信用承诺制、容缺受理制,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等便利。实施信用查询制度,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批”信息。

行政审批科

2

信易业

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就业、创业、招聘、担保贷款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激励措施,并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业”信息。

就业促进办、就业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3

信易管

对守信主体在行业监管中采取减少抽查次数等差异化措施。制定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管”信息。

行政审批科、就业促进办、职业能力建设科、信访维权科、劳动保障监察局

4

信易招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守信主体,优先办理采购相关业务等,制定并落实优惠措施,加强信用核查和监督,记录各市场主体的履约信息并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招”信息。

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