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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济源示范区征集就业见习单位 (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人才交流中心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等要求,结合济源实际,现将2024年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范围

在示范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

二、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内部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单位申报程序

(一)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第二行政区4号楼二楼31号高校毕业生综合服务窗口)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网上注册申报。(按附件8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三)资料审核。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四)考察评估。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由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在15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其见习场所(岗位)、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五)公示认定。济源示范区人社局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的见习单位在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六)发布单位(岗位)计划公告。对已确认的见习单位,根据省定见习指标任务、本年度见习补贴资金预算和见习单位用工需求进行确定并发布年度见习岗位公告。

四、见习补贴管理要求

(一)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在见习协议中载明(现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850元),同时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济源示范区见习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现为每人每月1470),对见习期满人员留用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济源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现为每人每月2310)。

(二)见习补贴的申请

见习人员期满后,见习单位须在一周内向示范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3);

2.就业见习证明(附件4);

3.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4.就业见习补贴明细汇总表(附件5);

5.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6.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帐(单)(附件7);

注:留用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须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见习资金审核

示范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示范区人社部门审核。示范区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示范区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示范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四)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审核和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对虚报、谎报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56日—2024930

(二)地点:第二行政区4号楼二楼31号高校毕业生综合服务窗口

(三)联系方式:

济源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聂苗苗  

电    话:0391-6630595

监督电话:0391-6638878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3.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4.就业见习证明

5.就业见习补贴明细汇总表

      6.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7.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帐(单)

      8.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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