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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星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就业促进办  作者: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健康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行为,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模式,改进人力资源服务方式和方法,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成为我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坚实阵地,更好的为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星级服务机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依据和标准

评选依据和标准参照《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星级服务机构评价办法》(济管人社办202293)文件要求。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自查自评阶段(819日——92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对照《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星级服务机构评价办法》中的《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星级服务机构评价参考指标》各项评价标准,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

(二)评选材料上报阶段(95日——99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本机构准备好的评选材料规范整理成册,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到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上交的材料要整齐规范,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三)评选阶段(913日——927日)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由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选小组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征求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法院、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和情况,参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报告,形成初步评选结果,并把评选结果反馈给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上传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选结果

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发星级奖牌。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评选期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对评选期间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取消其评选资格,吊销其行政许可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翔

联系电话:0391-6611902

联系邮箱:jyjyc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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