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济源示范区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计划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人才交流中心  作者:

为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过参加就业见习提升综合素质及就业能力从而尽快实现就业,帮助见习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49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济源示范区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岗位)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2〕62号)等文件要求,示范区人社局将于2022年6-12月份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850元),并由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将2022年济源示范区第二批31家就业见习单位、82个见习岗位公告如下:



序号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见习

时间

岗位计划

1

济源王屋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储备管理人员

本科及以上

酒店管理专业

12个月

2人

前厅接待、收银

大专及以上

酒店管理、会计

12个月

2人

2

河南信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楼层储备干部

大专及以上

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专业

12个月

6人

会计

大专及以上

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12个月

1人

平面设计

大专及以上

广告、营销、平面设计

12个月

2人

工程专员

中专及以上

电气工程、给排水、空调暖通等机电相关专业

12个月

2人

收银员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12个月

5人

安管员

中专及以上

公安管理相关专业

12个月

5人

3

河南立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专员

大专

不限

3个月

2人

造价专员

大专

工程造价

3个月

3人

4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

工程造价

大专

工程造价

12个月

3人

办公室文秘

大专

不限

12个月

1人

5

河南标哆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商标变更专员

大专

不限

6个月

15人

商标续展专员

大专

不限

6个月

15人

6

济源市淘客职业培训学校

综合部文员

大专

计算机

12个月

3人

行政

大专

电商

12个月

2人

7

济源白银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

大专及以上

市场营销

12个月

6人

8

河南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部详图员

大专

图纸深化设计、详图分解

12个月

2人

销售代理

大专

市场营销、网络新渠道营销

12个月

3人

行政专员

大专

行政管理

12个月

1人

9

河南果香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员

大专及以上

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11个月

2人

保健技术员

大专及以上

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11个月

3人

繁育技术员

大专及以上

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11个月

3人

饲养营养师

大专及以上

动物营养相关专业

11个月

3人

10

济源市戴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专员

大专

计算机相关专业

6个月

9人

招商专员

大专

计算机相关专业

6个月

6人

带货主播

大专

专业不限

12个月

9人

11

河南省金色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检员

专科

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2人

研发人员

专科

食品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12个月

5人

12

河南众智公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图纸设计

本科

道路桥梁、土木工程类专业

12个月

4人

13

济源市思礼卫生院

内科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12个月

2人

护理

专科及以上

护理学

12个月

2人

检验科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2个月

1人

放射科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影像技术

12个月

1人

14

济源市河苑街小学

小学语文

本科

从事语文教学

12个月

1人

小学数学

本科

从事数学教学

12个月

1人

15

济源市博物馆

办公室

本科

文秘、中文、历史

12个月

2人

16

济源市济渎文物保护研究所

综合办公室

本科以上

文秘、历史等

12个月

1人

17

济源市王屋山文物保护研究所

讲解员

大专

历史学、旅游管理,有一定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12个月

1人

18

济源市移民安置局

办公室

本科

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经济开发科

本科

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信访科

本科

法律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19

济源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创业指导

本科

文秘写作

12个月

1人

技能培训

本科

公共就业

12个月

2人

20

济源市委防范教育转化中心

综合岗位

本科及以上

法律、文秘、行政管理、新闻学

12个月

3人

2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总工会

宣传策划员

本科

播音与主持专业

12个月

2人

22

济源市思礼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本科

财会金融类

12个月

2人

办公室

本科

中文、文秘

12个月

3人

乡村振兴

本科

农、林、生态类

12个月

2人

宣传文化服务

本科

新闻、传媒类

12个月

3人

应急管理

本科

水利、消防、环保、应急管理类

12个月

2人

乡村建设

本科

建筑、园林规划类

12个月

3人

23

济源市下冶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党建岗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文秘岗

大专及以上

文秘、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会计岗

大专及以上

财会类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综合岗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6人

24

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党政办公室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1人

党建办公室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1人

宣传文化旅游中心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1人

应急管理办公室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农业中心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便民服务中心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大专以上

不限

12个月

1人

25

济源市轵城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经济办

本科及以上

化工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

12个月

5人

党政办

本科及以上

文秘

12个月

3人

农业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7人

26

济源市五龙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党政办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经济办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化工类

12个月

2人

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1人

生态应急办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应急、安全、环保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27

济源市人民政府沁园街道办事处所属

事业单位

文秘

本科

文秘类

12个月

3人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本科

法律

12个月

2人

28

济源市邵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党政办公室

本科及以上

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3人

党建办公室

本科及以上

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3人

应急管理办公室

本科及以上

农学类等相关专业

12个月

2人

经济发展办公室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2个月

2人

29

济源市邵原卫生院

临床医学

本科

临床医学

12个月

2人

护理

大专

护理学

12个月

1人

30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品管员

大专

食品类相关

6个月

5人

设备维修工

大专

电工、焊工类

6个月

2人

管培生

大专

不限

6个月

30人

31

中国民主建国会济源市委员会

办公室文秘

本科

新闻传播相关专业

12个月

1人

 

合计:见习单位31家、见习岗位82个、计划接收见习人员262人。




济源示范区参加就业见习需知

(2022年5月)

一、见习定义

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二、适用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1.有就业见习意愿并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的);

2.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4.无职工社保参保记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实名登记(二区4号楼31号窗口),实名登记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于就业局窗口进行失业登记(二区4号楼26-30号窗口),失业登记后请拍摄个人就业创业证编号以备后续使用。符合要求后根据示范区就业见习岗位需求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个人简历》并等待面试通知。

注意:所有人员只能参加就业见习一次,不得重复参加就业见习。

2.受理与审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见习人员毕业时间、见习意向、就业失业状态、专业与岗位匹配等情况,符合条件的,介绍到见习单位进行面试洽谈,面试人员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一式2份)至相关地点参加面试。见习单位受理的见习人员应及时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3.组织上岗。见习单位与申请见习人员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4份),由申请见习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见习单位根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具体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见习,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见习人员信息录入就业见习管理系统。

4.认定。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予以确认,将本地区就业见习人员信息汇总并通过信息系统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享受待遇

1.提供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由示范区政府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其标准为不低于2850元/月/人。

注意: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2.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确保就业见习环境良好。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就业见习环境,加强工作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派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加强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

4.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见习期满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及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就业见习证明》。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五、受理地点

济源示范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31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第二行政区4号楼)

咨询电话: 0391—6630595

监督电话: 0391-6638878


个人简历

 

姓    名


性   别


电子一寸照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学    历


毕业院校


专    业


毕业日期

精确到日

身份证号


毕业证编号


就业创业证编号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镇/街道)      (村/居委会或社区)

家人电话

父/母(法定监护人)

目前居住地

     (镇/街道)      (村/居委会或社区)

所获证书


意向单位及岗位1:

意向单位及岗位2:

意向单位及岗位3:

是否同意调剂




¨是  ¨否

自我评价: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电子一寸照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院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家庭住址


专长


联系电话


E-mail


服务期限

此处由单位填写 (3至12个月)

就业创业证编号


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意向

其他意向

此处由单位面试协商后进行填写


个 人

简 历及

奖惩情况

 

                                                                              申请人签名: 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见习单位接收意见:

 

 

 

 

 

负责人 :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意见:

 

 

 

 

 

负责人 :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毕业学校:                     学    历:              

专    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甲方         

                                          部门,从事     

           (见习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门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见习基本生活费,并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发放,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等规定,维护乙方劳动休息权利。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见习岗位或克扣、无故拖欠乙方见习基本生活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三)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备。

(四)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解除见习协议的,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应允许其解除协议。

(五)见习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