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 作者:
各参保单位:
根据豫人社办[2019]3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豫社保[2019]12号《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办法的通知》等要求,2019年5月至6月,可以按照河南省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调整缴费基数,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将从2680.45元/月调整为2464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从13402.25元/月调整为12318元/月。
参保单位须重新核定5月、6月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请到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19-23号窗口)申报办理。
济源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