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济源示范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认证人员范围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3.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4.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2、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3.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三、认证方式
(一)线上手机“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方法一: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首页的“社保资格认证”——点击前往认证——选择认证类型“养老”或“工伤”,按要求完成认证。
方法二: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社保”——点击下方“我要办理”——选择“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他人认证”——按要求完成身份认证。
方法三:下载“河南社保”APP——注册成功登录——选择首页待遇认证或“老年服务”模块里的“待遇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他人认证”——按要求完成身份认证。
(二)线下认证方式
线下认证可通过社保便民服务合作银行网点(附件1)、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网点(附件2)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网点进行社保资格认证。
四、逾期未认证的处理
(一)对超过认证周期未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核实身份无误或重新认证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保待遇。
(二)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或暂时失去待遇领取资格的,家属应在当月到社会保险中心或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网点进行登记,并为死亡人员办理相关丧葬抚恤金手续,由于家属逾期未办理导致多发待遇应足额退还,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结果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不影响社保待遇正常发放,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工作。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