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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6-01-06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表现,树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营造争优创先、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济源示范区人社局近日下发《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正式部署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周密组织部署,保障考核有序推进。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发挥考核牵头抓总职能,建立上下联动、信息互通、步调一致的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考核任务按时全面完成。一方面,将考核政策与本地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及时下发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对象、要求、程序、结果使用及时间安排。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各事业单位可结合各自工作性质和干部岗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

加强组织统筹,确保考核全面科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

精准核定等次,发挥优秀名额导向作用。事业单位优秀名额分类倾斜,一是向一线岗位倾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按照25%执行。二是与绩效挂钩。本年度被授予集体记功以上奖励或取得重大工作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表彰、绩效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可申请提高到25%。对单位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以及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被问责的事业单位,应降低其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5%。

注重考用结合,强化结果多维运用。为有效发挥年度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的依据。考核结果也直接影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示范区人社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相关规定要求,将考核结果与晋岗晋级、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方面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选人用人局面,为济源示范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卢丽娟,翟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