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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7-06-13  来源:济源市人社局  作者:

       6月12日晚间,济源电视台《直通政务》栏目,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保护伞”》为题,对市人社局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进行专题报道。现将报道文字实录予以转载,敬请关注。
     口播: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自今年元月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后,先后为困难群众报销65万元,为我市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撑起了健康绿色的“保护伞”。
李小桥是五龙口尚前村的贫困户,去年八月底,他被查出患上了脑梗死。这个病的出现,对于本来就困难的李小桥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同期】李小桥妹妹·李亚娟:这是重病,主要是担心啥类,最担心的家里面没有条件,他这类病去医院看得花钱类,没有钱,……反正是到医院差不多,病情只要一稳定就赶紧出院,因为没有那么多钱。
但就在今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在我市落地后,李小桥就成了最大受益者。从他第一次入院治疗到现在花费的41万多元中,去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15万,剩余的合理自费金额超过一万五,进入大病保险系统,系统帮他报销128761.45元,剩余金额超过三千,进入大病补充保险系统,又帮他报销了66693.7元,共累计报销三十多万,实际补偿比高达84%以上。
【同期】李小桥妹妹·李亚娟:(补充保险好不好)非常好,(好在哪儿)最起码给咱们这贫困家庭,还有这生这重大疾病,看不起病的人,最起码是给咱带来一份希望,非常好,这个政策是非常好。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河南省政府与省人社厅针对困难群众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就是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后,对其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以此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目前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困境儿童,以上四类人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那么困难群众在实际报销中,什么条件下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呢?
首先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自付金额超过一万五千元,可进入到大病保险报销;困难群众合规自付费用超过三千元的,可直接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自今年元月份实施以来,我市进入系统的600多人中,已成功报销297人,报销金额达到了65万元之多。
记者在市人社局医保中心采访时了解到,从6月15号起,针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市人社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站式结算,省去就医人员的先行垫付环节,可直接进行报销。
【同期】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赵利平:下一步我们医保中心将按照人社局党组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病补充保险的一站式结算,并且我们进一步加大和卫计委、保险公司各个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站式结算,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经济上解决一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