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被征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5-10 来源:社保科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区被征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济源实际,人社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等部门起草了《济源示范区被征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到示范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邮箱账号:ncshbxk@163.com,联系电话:0391-6630931.
《办法》请下载附件查看,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8日。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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