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 作者:
拟订并落实示范区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并落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并落实示范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济工作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示范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示范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