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职业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省人社厅  作者:

 豫人社明电〔2020〕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助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做好职业能力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利用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回应劳动者的培训诉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工作实际,组织待岗、返岗和在岗企业职工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参加“河南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河南职工服务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平台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依托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拟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做好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复工复产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和在岗职工,结合岗位需求和生产特点,开展以工代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各地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调度、统计和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和培训台账,依据学时记录、在线培训证书等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补贴。疫情期间,线上培训劳动者可享受不多于3次的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培训补贴。

二、切实加强技工院校的疫情防控和教学管理。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技工院校落实主体责任。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师生的疫情防控和上报工作,有针对性做好开学预案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提前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要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停课不停学”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利用在线直播、录播、慕课、视频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网络教学。要科学调整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学生不得早于当地政府明确的企业复工时间进入企业。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招生宣传活动。开学时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另行确定。

三、有序做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各地要暂缓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迟的各项赛事,应提前发布或公告有关信息。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未完成项目,应制定好技术文件并及时公布,各协办单位应做好场地、设备设施和使用耗材等的消毒工作,确保疫情结束后立即启动相应工作。已组建的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队及其他各项赛事参赛单位,可组织专家、教练有针对性地制定选手训练计划,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选手开展居家式技术训练及英语、体能、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综合训练。各地拟参加与世界技能大赛相关的重要国际赛事和技术技能交流活动的,应赛前向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报告,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指导下,做好各项国际赛事参赛、观摩和技术交流工作。

四、统筹开展技能人员评价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暂停开展集中考核评价活动,暂缓举办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员等人员集中培训活动。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统筹组织开展。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评价结果查询、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换)发、证书数据信息更正等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帮助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加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监管平台建设,今年3月要陆续推广在线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特别是自主评价企业备案工作;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指导技工院校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五、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班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出台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要面向社会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实施好“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要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支持力度,急企业之所急,强化“一对一”服务,着力解决好以工代训、线上培训和自主评价等难题,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020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