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0-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二、认定范围、分类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济工作、来济自主创业、我区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对象。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4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和青年拔尖人才(D类)。
(三)高层次人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A类人才年龄不做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相关具体事宜可致电(联系电话:0391-6620021)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黄河路中段811号人社局206室)咨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