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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8-18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7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2020-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示范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推荐名额和程序

()推荐范围

在济源示范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含大型企业集团二级法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经营的中央企业驻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上述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并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

每个企业限申报1人,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个人,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获得近两届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不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和程序

2020-2021年度济源示范区推荐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名额4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分别在本企业和示范区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推荐单位等,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具有爱国情怀。爱党爱国,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崇高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国家和民族怀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

()勇于创新。具有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之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勇于改革,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营指标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

(三)诚信守法。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和防范风险意识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等。

(四)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先进企业文化,企业向心力、凝聚力、影响力强;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节能减排,促进就业,热心公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业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

()具有国际化视野。善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有效把握国际市场动向和需求特点,切实防范国际市场风险,带领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六)在服务国家、省和示范区重大战略中作表率、见实效。切实贯彻落实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示范区党工委和示范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示范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探索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中取得进展和突破,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按照《河南省优秀企业家申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河南省优秀企业家申报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见附件3)、业绩材料、企业家及企业近五年所获荣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本企业公示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本(含电子照片,扫描件)U盘形式一并报送。若推荐大型企业集团二级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出具集团公司意见。以上表格可在省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 //www.qy-qyj.com /) 下载。

《河南省优秀企业家申报推荐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栏应包括:(1)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企业创新能力: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3)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资本运营与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4)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能力、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5)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复产复业等方面的情况。

荣誉材料:申报人任职以来及所在企业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企业公示材料:包括企业公示内容、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本企业公章。

各单位请于2021816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济源示范区推荐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欺骗,由申报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示范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组成济源示范区推荐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敏

联系电话:0391-6611950

联系地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31房间(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11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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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