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 〔2020〕6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经办工作效率,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我们对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部分业务事项材料清单进行了压减、调整,对部分业务经办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业务事项材料
(一)取消材料
需取消材料38个,涉及业务事项33项。其中:公共业务部分取消材料12个,涉及事项8项;企业养老待遇部分取消材料21个,涉及事项20项;工伤保险取消材料1个,涉及事项1项;失业保险部分取消材料4个,涉及事项4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变更材料
需要变更业务材料的业务事项共有13项。其中,公共业务部分7项,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部分6项(具体情况见附件2)。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批量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使用的申报表分别见附件3、附件4。个人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仍使用原申报表。
二、删除业务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规定,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签到。因此,删除失业保险待遇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连续两个月未签到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恢复”事项。
三、优化高频业务事项流程
对于“企业人员参保登记(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未按时参保企业人员参保登记(一年以下)”、“企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等3个高频事项,由目前的“经办、复核”两个办理层级修改为“经办”一个办理层级。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切实将有关材料精减、调整到位,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社会保险中心报告。
联系人:李建宾 0371-61612051
陈晓璞 0371-61612060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