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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社厅日期:2022-07-0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精神,现就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在试点地区宣传普及电子劳动合同优势,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优化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功能,为全省全面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积累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试点范围: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濮阳、漯河、南阳等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

试点时间:2022年6月至12月。

三、试点步骤

(一)确定试点地区(6月)。印发通知,启动试点工作。

(二)动员部署(7月)。召开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动员部署会议,介绍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功能,明确试点工作要求。

(三)举办培训(7月)。组织试点地区有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经办人员参加培训,掌握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四)推广应用(7-11月)。试点地区人社部门动员、指导用人单位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稳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数字化,并根据使用情况对签订平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总结(12月)。各试点地区进行总结,梳理工作中困难和问题,对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对劳动合同数字化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做好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

(二)制定试点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根据试点目的和要求,结合辖区内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企业范围、推进措施等内容。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试点地区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资源和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要重点宣传我省数字化转型战略的要求、电子劳动合同的优势(如使用成本低、管理便捷高效、安全可靠不可篡改、永久保存等)、试点工作要求等,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深入了解电子劳动合同,积极使用电子劳动合同。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企业加快实施电子劳动合同数字化转型,利用科技手段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技术服务。

各试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收集汇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省厅报告。

试点所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为“豫云签”。按照“安全第一、试点先行、分批实施”的原则,后续将陆续引入更多符合标准的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进行试点和应用。

省厅联系人:常明汉 孙晓宙

联系电话:(0371)69690353 69690129

平台联系人:赵延顺

联系电话:13526881810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