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9日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智慧济源劳动关系领域信息化建设,创新搭建优化营商环境平台,营造诚信用工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现结合我区实际,就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创新劳动关系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丰富电子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部分重点企业有序开展电子合同试点基础上,提升企业对电子合同的认可度,逐步实现全覆盖,推进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与电子合同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三、推行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自愿高效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合同,逐步提高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三)平等安全原则。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就电子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与劳动者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要确保劳动合同信息完整、准确、不被篡改,严禁丢失、转让或向无关第三方泄漏。
(四)有序推进原则。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分期分批开展电子合同试点,探索管理模式、服务规范及运行机制, 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有序推广覆盖全区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3月)
1.调研论证。借鉴外市的经验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试点企业提供电子合同签订(限新签、续签合同的情形)及相关的存证、出证服务(指签订服务商提供的出证服务,不包括公证和司法鉴定),并实现与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共享。
2.制定流程。与服务商签订电子合同服务协议,研讨制定企业使用电子合同的流程和办事指南。
3.培训发动。为试点企业签订电子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对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企业参加人力资源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
(二)试点阶段(2022年4月一 2022年9月)
富士康、伊利奶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区试点单位,对两家企业全面启动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其他企业按照顺序逐步开展试点工作,年内选择不少于 20 户企业启动试点。
1.国有企业试点(2022年4月-2022年6月)。在国有企业推行电子合同试点,通过国有企业的示范效应,带动企业对新技术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逐步扩大电子合同的影响力。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试点(2022年4月-6月)。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推行电子合同,通过专业人力资源机构的辐射效应,赋能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转型。
3.工程建设领域及加工制造业试点(2022年7月-9月)。 结合新业态用工特点,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探索制定适应工程建设领域及加工制造业电子合同,进一步扩大新技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形成适应我市企业特点的可复制经验。
4.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试点(2022年7月-9月)。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电子合同,进一步扩大电子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场景应用,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 开发共享数据接口,建立政企绿色数据通道,提高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应用,提升劳动关系领域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铺开阶段(2022年10月一12月)。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全区内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使用电子合同,稳慎扩大电子合同覆盖面。通过新技术的加持与资源要素的互动耦合, 有效节约社会成本,激发释放改革活力,赋能我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将电子合同的推广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协调组织工作;总工会、工商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财政、住建和国资等部门配合做好企业的试点工作。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按照试点要求推进电子合同的宣传推广,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加强规范指导。电子合同是惠企利民的创新举措,有助于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建立诚信守法用工环境,提升企业文化, 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子合同推进过程中的规范化指导,持续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治理方面的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要认真总结梳理推进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通过信息、专报、会议和媒体等渠道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