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升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一)企业规章制度比较完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二)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达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其中,建筑、服务等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明显提高。
(三)劳动合同内容规范,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规定,履约率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三方协商机制。要按照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行业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地三方要把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作为工作重点,对本地区推进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力推进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制度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备案,进一步提升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水平。二是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制度。指导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书由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推行劳动者签收制度,以提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意识,增强劳动合同的履约率。三是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加强劳动合同内容的监督和指导,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保护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切实规范企业的劳动合同内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作用。一是突出考核运用。将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情况作为参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比重,有效激发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积极性。二是突出灵活运用。指导企业灵活运用各类劳动合同范本,促进企业灵活用工。具体企业、建筑业、农民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各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人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考核引领,督导推进。为确保取得实效,请各地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总结书面报送人社信访维权科。专项行动期间,协调劳动三方委员会将适时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示范区的年终考评范围。
联 系 人:王梅 曹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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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