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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6-1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快政策集成创新,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效能。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全国先进水平,推进劳动力市场依法依规包容审慎监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营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示范区企业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管理水平,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加大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力度,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司法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良好用工秩序,促进稳定就业,力争2021年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主要措施

1.提升劳动力市场管理水平。落实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可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或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配合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招聘服务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引领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宣传对符合创业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行动要约”活动。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积极推进就业人才招聘年度专项计划,常态化推进周二、周五就业招聘活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信访维权科、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2.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多方联席通报机制和风险防控预案。对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加强劳动关系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劳动关系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完善三方协商协调机制建设,重点在工业园区与各镇(街道)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做好风险防控、应急处置。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信访维权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3.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有效防范和整治人力资源市场非法经营活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办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治欠保支行动计划,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欠薪信息收集研判,有效防范突发群体性事件。推进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监管企业用工行为,加强执法合力、优化执法程序,避免多层重复执法增加企业负担。建立与企业的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和采纳企业的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合同签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信访维权科、劳动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5.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打造涵盖家事民事商事行政调解的“综合平台”。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裁审对接工作。适时开展案件处理情况监督检查。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6.增强对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推动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劳动者就业能力。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7.加强人工成本宏观调控。提高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发布人工成本信息、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适时适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信访维权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8.提升企业员工工作环境与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施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化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建设,全区集体协商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广泛推进集体协商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信访维权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9.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组织指导用人单位和工业园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停并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准确认定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依法处理因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等引发的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形成体系完备、运作顺畅、科学高效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信访维权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10.继续做好稳岗就业和减税降费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和职工等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参保、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落实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积极宣传落实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科、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11.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烦点,围绕办理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压减、办事时间压缩、行政审批提速、群众办事方便等,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推进人社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规范事项名称,整合材料、优化流程、打包办理。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监管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负责制,按照专项提升方案明确的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坚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严把工作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加强协调联动。行政审批监管科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牵头科室,要强化与示范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衔接,及时梳理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责任单位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创新优化指标政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有效落实方案,按要求认真完成各自所承担的指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营商环境工作进入示范区前列。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专项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事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局办公室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局机关纪委将进行约谈通报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持续强化巩固,提高整体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专题采访、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要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营造全局参与的良好营商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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