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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省人社厅日期:2022-07-21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组织动员。服务就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各地要广泛动员组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规模开展形式多样、精准高效的求职招聘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化机构优势作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开展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分析,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为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充分宣传国家和我省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政策知晓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规定落实各类支持政策,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

三、夯实工作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力资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加强统筹调度,增强行动实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遴选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有关工作情况和成效,请于1223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联系人:张  电话:0371-69690090

2022720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