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区2023年度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推进示范区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激励大众创业、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发现和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以创业促进就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示范项目、充分就业社区等申报推荐工作
(一)宣传发动(3月份)
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项目”、“充分就业社区”等评选活动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申报推荐和考核初选(4月份)
申报推荐工作以开发区、各镇(街道)申报推荐为主,同时鼓励各类企业自荐申报。具体方式为:
1.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向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2.各开发区、镇(街道)按照计划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多推不限;
3.各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4.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主体领导责任,起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相关单位积极进行申报推荐工作。
5.各开发区、镇(街道)各项申报推荐工作要在4月20日前完成。
6.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各类材料进行考察、审核复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开评选和表彰(5月份)
1.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中评选“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项目”;从各镇(街道)推荐的“充分就业社区”中择优评选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为济源示范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项目”和“充分就业社区”。
2.示范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济源示范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项目”和“充分就业社区”进行表彰。对评选产生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授予“济源示范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荣誉称号;对评选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授予“济源示范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称号,并给予创建补助;对评选认定的“优秀创业项目”授予“济源示范区优秀创业项目”荣誉称号;对评选产生的“充分就业社区”授予“济源示范区充分就业社区”荣誉称号。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开发区、镇、街道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申报推荐的报送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各申报推荐单位要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道德品质好、社会影响大、有较强示范效应的各类经营主体,把具有区域代表性、示范性和典型性的各类主体推荐上来。
3.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示范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项目”和“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活动的时机,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要在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济源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专栏,进行典型宣传,在示范区形成支持、关心就业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其他事项
(一)今年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新增农村劳动力人数、返乡入乡创业人数、农民工创业培训人数等各项指标已分解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要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示范项目”和“充分就业社区”的推荐工作优先从本次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秀创业示范项目”和“充分就业社区”中推荐申报。
(三)各相关单位请于3月5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至邮箱。同时,要认真组织填写《济源示范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济源示范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济源示范区优秀创业示范项目申报表》、《济源示范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申请表》,务必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325室),电子版发送至jyjycjb@163.com。
联系电话:0391-6636983 6611902
附件:1.济源示范区2023年各镇(街道)就业创业计划
目标列表
2.济源示范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3.济源示范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4.济源示范区优秀创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5.济源示范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申请表